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了解到,全国法院通过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,加快智慧法院建设,通过各类信息化手段的质效型运维,人民法院各类信息 化应用成效不断提升,为促进节能环保和绿色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。

据了解,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通过梳理信息化应用分类体系,选取促进绿色发展成效明显的相关应用设计指标,从减少交通出行、节约时间、降低办 公能耗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。历经指标设计、数据采集、数据分析和数据换算等阶段,核算出2017年全国各级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绿色发展的成效数 据。

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,通过电子诉讼、12368诉讼服务热线、跨域立案等信息化手段,减少群众出行约2250余万人次,减少出行约8.4亿公里,节约出 行成本约5.5亿元,相当于节约标准煤2.8万吨、减少碳排5.7万吨;节约群众时间约4668万小时,相当于2.3万多人全年工作时间;在服务审判执行方面,通 过网络执行查控、异地执行委托、远程音视频应用等应用,减少干警公务出行约14亿人次,减少出行约189亿公里,节约出行成本约155亿元,相当于节约 标准煤96万吨、减少碳排197万吨;节约干警时间约29亿小时,相当于传统工作方式下146万人全年工作时间,尤其是在执行查控等工作方面实现了以往传 统工作方式无法达到的效果;在服务司法行政方面,通过电子公文网上流转、文书电子送达、电子签章等应用推进无纸化办公办案、提升工作效率,节约纸 张约1.26亿张,约549吨,相当于保护9328颗树。 总体来看,人民法院在2017年通过信息化手段减少各类出行约14.4亿人次,减少出行约198亿公里,节约 出行成本约161亿元,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9万吨、减少碳排量203万吨;通过无纸化办公节约纸张549吨,相当于保护9328颗树;各类信息化应用共节约群 众、干警时间约30亿小时,相当于传统工作方式下149万人全年工作时间。